校外副食店出现小学生烟民 一包烟拆散分开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07:4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聂丽娟)我国法律规定,商家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可是,武汉一些学校周边的副食店为了赚钱,竟然将烟卖给中小学生。

  3日,家住汉口的刘先生给楚天都市报来电,在复兴村一所学校门口,一些烟摊老板不但不劝阻未成年人吸烟,还违法向他们兜售香烟。

  4日下午,记者来到这所学校,该校位于复兴村原807路终点站附近,学校门口零散地分布着上十家小副食店。在斜对面一家小副食店,记者看到两名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小学生走进去,顺利地买到一包香烟,匆匆跑了。

  昨日上午,记者在汉阳某中学侧门看到,课间,三个女中学生结伴出来买东西,其中一女孩手拿一包已拆开的红金龙香烟。中午放学后,许多学生涌向报刊亭,一名瘦瘦的男生从兜里掏出1元钱,老板接过钱后,很快从红色的烟盒里拿出一支香烟递给男生。该男生立即掏出火机把烟点上。

  无独有偶,市民张女士给记者发来邮件反映,一次给上小学的儿子洗衣服时,发现口袋里有半截香烟,追问之下,儿子才交待,自己不久前在同学的引诱下已成了“烟民”,烟是在学校周边买的,烟摊主将香烟拆散来卖给学生。

  记者采访了三镇15家香烟零售点,没有见到一家贴出禁卖烟酒的标示牌。采访中,记者问及向小孩售烟是否妥当时,许多摊主颇有些奇怪:“为何不妥?有钱买就卖,管那么多干嘛。”

  在武昌一所学校门口,来接孩子的家长吴明(音)女士说,学校周边就应该杜绝香烟零售点。

  2004年发布的《武汉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内部及门前50米内,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江汉烟草工作人员称,如果烟贩在学校门口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执法人员将会予以处罚。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说,2001年11月,他们就依照《烟草专卖法》有关规定,向市内各个烟酒销售点发放了对未成年人禁卖烟酒的警示牌,并要求摊主按规定摆放出来,否则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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