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本月起实施新的诉讼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09:08 台海网

  台海网4月7日讯(记者张清通讯员瑛子)4月份前,离一次婚(不涉及财产分割)50元,现在涨了6倍,要300元。记者昨天从湖里法院了解到,新的诉讼收费标准本月开始实施。总的来看,诉讼费用普遍降低,但一些标的数额巨大的,诉讼费用有所上升。工作人员介绍,新标准有利于中下收入的市民。

  本月起,厦门法院施行新的诉讼收费标准。旧的收费制度从1989年开始实施,但已经不能适应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状况。因此,新标准普遍提高了收费的起收点,并且总体收费普遍下降。

  这次收费标准调整集中在财产案件、婚姻案件和行政案件上。新标准规定,离婚案件中,无财产或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收费300元;旧标准则规定,无财产或财产不超过1万元的,收费50元。另外,新标准规定,离婚案件财产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的比例收费,旧标准则对超出1万元的部分按1%的比例收费。

  财产案件的收费变化比较复杂(见表),但总体而言,标的小的,诉讼费用普遍降低;标的巨大的,诉讼费用反而上升,湖里立案庭人员表示,新标准有利于中低收入者。行政案件收费标准变化也很大,新标准规定,商标、专利、海事案件每件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收50元。另外,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一律收费10元,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湖里法院还出台了自己的政策,法院规定,劳动者经过申请,可以免交劳动争议诉讼费。

  由于新标准对诉讼收费普遍调低,很多当事人和律师都特意在4月1日之后才提起诉讼。以张先生为例,他的诉讼标的达60万元,按新标准收取费用9800元,但是按旧标准,则要收取11010元。不过,另一位陈先生可能不怎么乐观,他的诉讼标的有300万,按新标准要收取30800元,按旧标准则收取25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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