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实行"招工准入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18:4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武汉4月7日消息(记者王志刚 左艾甫) 武汉市公共劳动力市场目前正式实行“招工准入制度”,今后不给员工签合同、办社保,不执行最低工资待遇的用工单位,将不得进入劳动力市场。

  在武汉劳动力市场,前来找工作的魏巍告诉记者,以前曾经在别的厂工作过,企业什么待遇都不给弄,工资也压得很低,因为工作难找,根本不敢跟企业提出来,有了这项制度以后,就能更放心的在外工作了。

  目前进场招聘的用工企业普遍对准入制度表示欢迎,认为这样能够把那些不守规矩的企业清理出劳动力市场,保证自己的招聘计划能尽快实现。

  武汉市规定,用人单位进入到公共劳动力市场招工必须登记备案,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招聘人数、工种和技术要求、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5项内容,并承诺依法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否则不得进场招聘。对于没有按照协议履行承诺的招聘单位,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彭燕娥表示,招聘以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招聘简章来践诺的话,劳动者要主动维权,勇敢的站出来说不。而且武汉市劳动监察部门还会主动加大监察力度,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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