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分手费“蹲坑”两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00:30 大连晚报

  为索分手费“蹲坑”两个月

  在司法调解人员的劝导下,男方同意适当给付女方经济损失,双方平静分手

  ■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一对恋爱三年的情侣,由于多种原因分手了,由于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女方的父亲让女儿到男方单位索要损失费,女方甚至扬言要杀了男方,在司法调解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终于平静分手。

  在大连一家有限公司上班的宫某三年前与某物流公司的男青年于某相恋。由于当时经济能力有限,他们一直没有结婚。两人以于某的名字买下了沙河口区的一套房子,于某只从自己家里借来了5000元钱,剩下的20多万元都由女方宫某提供。

  今年年初,两人关系恶劣,只好选择了分手。双方经过协商决定,房子给于某,于某必须向宫某归还房款。

  于某为此找遍亲戚朋友,终于凑足20多万元的房款给了宫某。但是,女方的父亲老宫认为,即使于某还了全部房款,自己的女儿也吃亏,一是现在房子涨价了,于某应该给予适当赔偿;二是于某应该给女方青春损失费。

  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统一。于是,老宫叫女儿到于某的单位去静坐,逼迫于某就范。即使这样,于某也不同意给付任何赔偿。宫某采取天天到于某单位上班的办法,这样一去就是两个多月。于某生病在家没上班,宫某照样到他单位去,并扬言要杀了于某。于某公司的领导将这个情况向中山区司法局的一名调解员做了汇报,调解员同有关律师进行了讨论,对宫某进行多方面劝导。开始,宫某有抵触情绪,后来调解员列举了大量类似的案件教育她,让她要冷静处理此事,同时调解员还做了宫某父亲和男方于某的思想工作。

  今年3月25日,于某终于同意适当给付宫某经济损失,双方平静地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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