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者家属撤销对十三陵林场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03:06 新京报

  首次开庭,十三陵林场称本案件发生与己无事实和法律上的关系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通讯员崔亮)天津农行职工李炜在去年5月穿越昌平沟崖自然风景区大山时被滚落的石头砸中后死亡,其家人以管理不当为由将昌平沟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山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十三陵林场告上法庭,索赔28.8万余元(本报3月13日曾做报道)。

  昨日消息,昌平法院已开庭审理了此案。

  有媒体报道称,2006年5月13日,北京山野俱乐部的越野登山小组38人来到沟崖进行穿越。据李炜队友回忆,当天午饭后,一行人下山时,忽然听到有人喊“小心石头”,就看到有一块大石头把李炜砸倒在地,他们当时拨打了120,20分钟后教练也上来了,之后大家把李炜挪到相对较平的位置。此后李炜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炜家人认为,运动的组织者山野体育发展公司组织管理不当,而风景区未向游客提供保证绝对安全的攀登场地和出险的应急处理措施,因此要求法院判决风景区及其管理者和山野体育发展公司赔偿各种费用共计28.8万余元。

  北京市十三陵林场表示,林场与本案件发生没有事实和法律上的关系,请求法庭驳回原告对十三陵林场的诉讼请求。北京沟崖自然风景区认为天津农行30多人远离正常的道路行走是造成此次意外伤害的原因,因此此次活动的委托方、组织方等各方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沟崖自然风景区对事件发生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山野公司称,公司只是组织天津农行的员工在风景区内正常行走,不是在拓展训练,已尽到责任。

  李炜家属当庭撤回了对十三陵林场的起诉。由于要增加新的主体参加诉讼,因此各方举证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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