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办学校招生广告严禁随意称“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03:3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一年一度的招生考试季节即将到来,为防止以往少数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简章欺骗学生和家长,损害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4月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教育和工商部门对今年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和简章管理做出规定:今后民办学校招生和广告宣传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

  通知中规定,招生广告和简章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不得使用“保证全部录取”、“保证全部安排工作”、“100%推荐就业”等承诺性语言;不得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的名义做招生宣传;不得以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更不得出现贬低其他学校的用语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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