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一钢厂钢水外溅”后续:8位事故责任人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04:03 山西新闻网

  本报4月6日讯4月1日,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钢水喷溅事故,导致两人死亡、5人受伤。今日,记者从临汾市安监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获悉,此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8位事故责任人已受到处罚。

  4月1日10时30分,该炼钢厂4#转炉按计划停炉补炉底,经确认后,炉长通知调度可以兑铁冶炼。11时37分,炉口与烟道的缝隙中突然喷出钢水、钢渣。目前,8位事故责任人已受到处罚。(本报记者)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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