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被砸伤 法律援助帮他讨回7万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04: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赵倩)民工刘勇在工地施工却被石头砸成七级伤残,老板迟迟没有赔偿。昨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特别指派律师对刘勇提供法律援助,在律师帮助下,老板终于和刘勇达成协议,赔偿他伤残补助金等7.3万余元。

  2004年11月,刘勇在西昌罗某处打工,施工中一块石头从天而降,砸到他的肩膀,锁骨等多处骨折。经鉴定,刘勇是七级伤残。但罗某支付医药费后,不愿再作赔偿。刘勇向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今年3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四川舟达律师事物所马长均律师为刘勇提供法律援助。马长均帮助刘勇和罗某协商后,罗某终于同意赔偿刘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总共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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