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了彩礼却难见儿媳面 性急“公婆”欲索回彩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07:3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罗永久 通讯员王兵新

  胡某的儿子年近三十,因有精神问题,一直找不到对象。胡某和妻子心里十分着急,到处托人帮忙。

  今年初,胡某遇到曾有过几面之交的刘某,听了胡某的苦恼之后,刘某表示愿意帮忙。几天后,刘某打来电话说:“跟我一起工作的有一个来自孝感农村的女孩,她想在武汉市找个婆家落户。我探了下她的态度,看样子有戏。”胡某大喜,连声道谢,并要刘某将姑娘带到家里来玩,但刘某称以后再说。

  春节前,刘某又对胡某说,经他撮合,姑娘及家人都已经同意你上门,当面谈谈婚事。胡某与几名亲戚随刘某前往孝感。一路上,刘某对他说:“按照当地的规矩,你上门得送上万元的礼。”胡某没有带多少钱,一听此话着急了,赶紧与几名亲戚凑齐了6000余元。在刘某的指点下,胡某到商场买了一条4000余元的项链和一部2000余元的数码相机。

  但让他们意外的是,到了女方家后,仍然没有见到未来的儿媳。其家人解释说:“她去走亲戚了。”事后,女方家长答应了这门婚事。

  回汉后,胡某和亲戚左思右想,觉得事情很蹊跷。春节后,胡某打电话给刘某,要求带姑娘见面,但刘某以“她工作忙”为由推托。反复多次,刘某干脆不接他电话,胡某有上当感觉,遂生悔意,近日向律师求援。

  律师告诉他,儿女婚事应该建立在双方意愿基础上,男女面都未见到,父母便急着上门送礼,未免太过草率。律师建议说,如果女方一再拒绝见面,男方可索回礼品或诉诸法律索回礼品。如果发现其中有欺诈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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