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腰伤干重活单位不管了 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11:02 汉网

  汉网消息 昨日,晨报律师团在硚口汉中社区接受市民咨询。记者史伟摄“我丈夫长期在单位承担超负荷的劳动,受伤后还被迫从事重体力劳动,现在累得瘫在床上了。”昨日活动现场,38岁的韩玉华(化名)见到律师就抹泪。

  韩介绍,她不是本地人,和丈夫吴辉(化名)住在姑嫂树。吴与她同龄,两人通过熟人介绍相识结婚,孩子今年6岁。

  吴有修车的手艺,在某驾校负责40台车的维修工作,每周只能休息一天。

  去年2月13日,单位通知吴辉去修一台车,要求当天完成。当晚,吴辉“用背顶着变速箱,把车修好了”,回家后却一直说腰疼。

  第二天吴辉去了医院,医生说他“腰椎间盘突出,需卧床一个月”。单位没准他带薪休养,为了生计,吴只得继续上班。其间,他还从事了搬运货物、搅拌水泥等重体力活。

  去年8月2日早上,吴缠着腰带又要去上班,韩坚决不允许,并把他拉到了医院。经过核磁共振检查,吴被确认为“髓核脱落”———一种可能导致大小便失禁和半身瘫痪的疾病。

  为了给吴治病,韩四处筹钱,但驾校给了他们一笔钱后,就没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也没为吴辉申请工伤认定。

  韩玉华想问律师,其丈夫受伤已超过一年,现在她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还有希望被认定为工伤吗?

  【律师观点】

  申请工伤认定未过期

  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律师甘海英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单位未按此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照韩玉华的述说,吴辉是在去年8月2日被确诊为“髓核脱落”,如果可以证明是由于事故或职业病所导致,那么,被认定工伤的时效,应从去年8月2日算起,计算一年,至今年8月2日止。所以,申请工伤认定并未超期。【案例选登】

  ●受雇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张先生:去年我从黄陂来汉打工,在一家早点摊帮老板抬锅时,被热水烫伤一小块手皮,老板送我到医院,支付了20元医药费,然后就不管了。请问,我这算不算工伤?

  何丽、王建峰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你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老板应支付你医药费,也要支付受伤期间的工资。

  ●单位能随意解聘试用期员工吗

  罗小姐:去年,我在三家企业参加过面试和试用,每次对方和我约定的试用期都是三个月,可每到第三个月末,单位都说我不合格,不能继续录用我,发给我试用期工资,就不再和我签合同,也不解释原因。请问像我这样的试用期员工,单位可以随意解聘吗?

  恭瑞、罗娟律师:《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上述规定,单位在试用期内,应告诉你怎样才算达到其录用的标准,如果你不符合其录用标准,单位在与你解聘时应明确告诉你,你没达到哪项录用标准。如果单位在解聘时没告诉你理由,或者告诉你的理由没有违反它的录用标准,则单位不能随意和你解聘。

  ●个人借钱给企业是否合法

  曹先生:上个月,我父亲把10万元存款借给东西湖一家企业。请问,这种性质的借款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张庆文、吴园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你父亲没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借款行为,属于有效的行为。

  ●十级工伤可获赔多少钱

  严先生:我去年在工作中受伤,后被鉴定为十级工伤。请问这种情况可获赔多少?

  刘宏、罗建雄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可以参照此规定,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具体赔偿数额。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