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管食品采购渠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14:04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 蒋楠)6日记者获悉,为了规范食品原料的采购及使用,从源头上保证餐饮业的食品卫生安全,日前鞍山市卫生监督所出台了《2007年鞍山地区餐饮原料采购及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从即日起开始对饭店、集体食堂等各类餐饮单位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原材料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将给予严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要求各单位必须有采购食品的卫生制度、卫生验收制度及卫生验收记录;采购食品的包装必须有中文标识、生产日期(批号)和保质期以及产地、厂名、厂址。此外,定型包装食品还要有购货凭证,要有供货商的卫生许可复印件(购于生产单位或批量采购的);对于散装食品则要有检验合格证明,生鲜肉类要有检疫证明等。

  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所将采取指导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对于拒不改正或恶意违法采购及使用食品原料行为以及已经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0407A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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