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违法卖地赚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01:20 新京报

  徐州市铜山县执法部门十几轮执法未果;专家称实为“不作为”

  本报讯 在江苏省铜山县南望村,当地村干部违法出售土地私建别墅,获利120余万,而当地政府数年清理却成效甚微。近日,记者赴当地调查。

  50余亩地非法卖与外地人

  南望村,位于徐州市铜山县境内的拉犁山西坡。在这里,一栋栋二三层的别墅小楼连成一片,占地面积约7.5万平方米。村民证实,这里原是山地荒坡,杂植着林木、果树。

  据铜山县常务副县长高斌介绍,2006年11月,铜山县查明在拉犁山南望村一带有112宗违法用地的别墅建筑,其中有外来户62户。

  铜山县公安局调查发现,1997年12月至2002年3月间,原南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服务站站长杨茂西、杨允春、李怀永3人,违反土地法规定,未向铜山县国土局提出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南望村集体所有的山坡地54.53亩,以村委会名义对外签订协议,非法转让给徐州市民刘强等47人,用于建造私人住宅,获利128.58万元,其违法所得被用于南望村基础建设。今年3月19日,杨茂西等3人已被正式批捕。

  “假作为”掩盖“不作为”

  “数年来我们多次下发停工通知书,组织过十几轮现场清理整顿。”铜山县国土局副局长窦立田说,“可是我们的工作人员一进村,户主就一哄而散。施工人员就停工一天,然后接着干,土地执法实在难。“

  土地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行拆除或者不服上诉,如果15天内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有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窦立田称:“强制执行周期太长”。然而有专家认为,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乐于搞表面轰轰烈烈的现场执法、联合执法,即使屡屡无功而返仍然乐此不疲,而对诉求法律的路径视而不见,其实质是在用行政的“假作为”,掩盖行政的“不作为”。

  (据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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