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上市政府全力扶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01:30 石狮日报

  本报讯为进一步鼓励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包括境内外)工作,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和拓宽融资渠道,石狮市政府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效期截至2008年12月31日。),希望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提供服务等措施,在一两年内培育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企业改制上市,带动石狮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从全市企业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市政府安排了1000万元设立“企业上市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企业改制上市。之后视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市财政将根据需要增拨此项资金。每家企业在境内外挂牌上市后,由本级财政给予300万元补助。企业上市后的三年内,由市政府按该上市公司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的30%%给予企业资金补助(对企业异地“买壳”,上市公司注册住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在石狮管辖区内,参照享受此政策)。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实行“一企一议”办法予以协调解决,同时优先上报用地指标计划;对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符合产业导向的一律列为市级重点项目,并优先上报纳入省、泉州市级重点项目盘子。

  对于拟在境内外上市并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后备企业,也可以享受到许多补助政策:在其上市之前两年,由市政府按该企业每年新增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企业资金补助;上市后备企业改制设立股分公司时,所属土地、房产因评增值而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由市政府按本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企业资金补助;对改制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收产权契税。

  为推进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上市办),来全面指导协调一批成长性好、管理规范的优质企业发行上市,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股权、结构重组和公司登记、设立等审批环节,相关部门将给予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手续,涉及本级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记者傅文忠)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