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与假币“结缘”共换徒刑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10:0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4月9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谷曼青)浙江省永嘉县男子金某算是栽在假币上了,12年前法院给他定的是伪造的国家货币罪,而这会给他定的是持有假币罪。

  金某曾犯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于1995年11月3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0年1月25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01年4月23日止。而就在假释期满后当年年底的一天开始,金某的手又开始痒痒,竟非法持有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105张。

  今年1月5日金某非法持有假人民币被群众发现后,金某烧掉了其中的15张假币,其余90张被公安机关提取,后被人民银行收缴。经鉴定,从金某处提取的90张100元面额的人民币确系伪造的货币。

  法院认为,金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非法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金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近日,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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