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上坟失火烧林 法律惩罚种树130多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10: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4月9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牟丹 )今年清明节一大早,家住浙江仙居皤滩乡的村民朱小龙,急急忙忙赶往10公里外的淡竹乡下陈朱村,进行一天的植树护林劳动。

  

老人上坟失火烧林法律惩罚种树130多亩

  4月5日上午,被法院判了缓刑的朱小龙在法官的监督下在烧毁的树林空地里种树护林。

  去年的清明节,朱小龙到淡竹乡下陈朱村上坟,由于放烟花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烧毁了130多亩森林。事发后,朱小龙投案自首,对于失火犯罪,朱小龙完全没有意料,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又不能赔偿乡邻的损失,为此,他万分悔恨。

  当地法院以失火罪判决朱小龙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经办此案的当地法官了解到,今年60多岁的朱小龙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家境比较贫寒,没有能力交付4000元左右的育林费。同时建议朱小龙用每年给下陈朱村义务植树,每月参加村里的护林工作作为补偿。随后法官及时与该村的村干部取得了联系。大伙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认为这类案件一味考虑监禁刑罚并不能达到实际效果,反之判缓刑而无其他措施,又不利于预防犯罪。为此,法院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案情,从实际出发,要求失火者在缓刑期间,对积极参与预防火灾、参加被烧的山林的植树造林、护林等活动作出承诺。同时法院也在判后继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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