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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对母女借“结婚”诈骗钱财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16: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南京4月9日电江苏一对母女为骗取他人钱财,竟多次以与人结婚为名实施诈骗,日前被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年9个月和1年有期徒刑,并处数千元罚金。 家住苏北的王某、施某是一对母女。两年前,王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带着女儿离家出走。后经人点拨,王某意识到可利用女儿与人假结婚赚钱。于是,在一个多月时间内,母女二人策划以女儿名义先后与姜堰市男子华某、顾某订婚,骗得人民币19000元,以及金戒指、金项链、手机等物品价值6000元。 钱财到手后,母女二人便以要对方买房子、回去办理结婚手续等为借口逃之夭夭。 法院审理认为,母女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母亲是主犯、女儿是从犯,按照各自的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记者王骏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