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已经达到14万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0:00 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云萍)记者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城乡低保已经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和保障金按时发放,目前全市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已经达到12万余户,14万余人。

  《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2005年年底施行以来,我市突出制度的规范运作、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标准三个重点,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和保障金按时发放,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39370户68506人,占全市农村人口总数的1.09%,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624.66万元,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额22.5元。城市低保在实现应保尽保、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分类施保,解决低保家庭因重病、残疾、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的特殊生活困难,全市城镇低保对象已经达到81360户71795人,占全市城镇人口总数的2.3%,全年发放保障金7449万元,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额80元。

  据悉,今年我市预备根据经济的发展适当提高低保补差额,确保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达到88元以上。同时进一步抓好农村低保的规范运作,督促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实施“分类施保”,确保今年农村低保每人每月补差额达到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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