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发剂过期两年半染得消费者住了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0:20 大连晚报

  染发剂过期两年半 染得消费者住了院

  ■本报记者 卓升

  ■通讯员 罗原丽 丁海根

  本报讯 美发店使用过期两年半的染发剂,使郑先生过敏住院,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郑先生获得了赔偿。

  4月6日,消费者郑先生来到大连湾工商所投诉称,自己在一家染发店染了头发之后过敏,住院治疗才好转。据郑先生讲述,当日由于自己要到亲戚家做客,想整理一下头发。因为原来染发有过敏史,所以他特别嘱咐美发店老板用一些质量好的染发剂。美发店老板张某拿出一瓶染发剂,告诉他很多顾客都用这份产品,从来没有过敏的。染发过程中,郑先生觉得有点痒,老板说是正常反应,用水洗后就好了。回到家之后,郑先生的头部开始瘙痒,接着部分头皮出现红肿。经过住院检查,医生称郑先生身体免疫力差,染发剂过敏反应。

  工商人员随后到此美发店进行调查,老板张某拿出给郑先生染发用的染发剂,上面标签上标注的保质期是2004年10月17日,早已经是过期两年半,张某说自己也不知道染发剂已经过期,一般上货很少看保质期,新进的这批产品刚使用了一段时间,是商家送货上门。

  经过调解,张某偿还消费者染发费用50元,并赔偿其医疗费用450元。执法人员还将对该理发店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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