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了打却拿不出起诉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2:12 扬子晚报

  

挨了打却拿不出起诉证据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受到委屈。如果是小事,尽管一笑而过;如果是原则性的问题,或自身遭受到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那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了。但维权也要有技巧,很多人在自己被侵权后,习惯于向侵害方提出很高的要求,但事情往往是欲速则不达。过高的要求有时不但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反倒会给自己带来烦恼。近日,南京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解决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事情不大,赔偿金也不多,但很能说明这个道理。

  菜场门口被乱拳打了

  今年43岁的李新华,家住南京西康路,几年前就下岗了,靠低保生活,一家人生活比较困难。今年2月8日是他母亲69岁的生日,李新华和3个弟弟上门祝寿。中午,李家兄弟要给母亲置办一桌寿宴。10点多钟,李新华和弟媳张宁各自骑自行车去水佐岗附近的一家菜场买菜。到了菜场,张宁看到菜场门口停放着很多自行车和助力车,也准备将自行车停在菜场门口。这时来了个戴红袖标的菜场管理人员,说这里不能停车。张宁说,人家能停,我怎么就不能停?!两个人就这样吵了起来,李新华见状就过来劝。因为张宁是自己的弟媳妇,他当然是向着自家人说话。旁边一高个子管理员看不过去了,就上来指责李新华,两个人又吵了起来。高个子突然一把掐住了李的脖子,李就奋力挣脱,挣扎中把高个子的手抓破了。管理员在自己的地盘上让人给打了,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便喊来了几个同事。一时间五六个人把李新华按倒在地,一顿拳脚相加。李新华一边挣脱一边喊张宁打110报警。张宁报警后不久,110民警赶到现场,将几个打人者带回派出所处理。此时的李新华感到头晕想要呕吐,便被送往医院检查。110车将李新华送到了省级机关医院,警车将人送到后走了,那边医生一检查,李新华为脑外伤后综合征。需要立即治疗。但李新华身上没多少钱,一位急诊科的医生就为他垫付了医药费。最后,李新华一共花去670元医疗费。

  派出所调解不成

  自己去菜场买菜,结果被菜场的管理人员打了。李新华越想越窝火,决定要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处理此事的派出所民警劝说双方协商解决,但双方都不同意。管理员认为,他们是按规定阻止李新华与张宁停车,虽然李新华被打伤,但起因是他不听指挥,想要随意乱停车,而且有几个当时在场的人可以证明,是李新华与张宁先动手打人,他们最多赔偿李新华200元。而李新华不但要菜场赔他的医疗费,还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双方谁也不肯让步,派出所没能调解成功。李新华便去找菜场的领导,但菜场领导的态度与管理员一样。他们也认为是李新华有错在先,虽然被打伤,但医药费不应全部由管理员承担。

  李新华很是懊恼,不仅母亲的生日没有过好,自己还挨了打。600多元的医疗费相当于他两个多月的收入。

  要告找不到被告

  无奈的李新华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李新华的遭遇后,为他办理了援助手续,并委派了南京联和律师事务所刘福军律师处理此事。但李新华的要求让刘律师很犯难。李新华要求,一、自己无辜被打,对方除了医疗费外还要赔偿自己几千元;二、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最好让他坐上几年牢。刘律师了解情况后,让李新华到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做了鉴定,鉴定结果是脑外伤后综合征与其被打有因果关系。但李新华根本不能指认打他的人到底是谁,所以很难进行诉讼;再说,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自己必须构成轻伤或轻微伤,从李新华的情况看显然尚未构成。也就是说,李新华手中的证据严重不足,很难进行诉讼。但李新华是铁了心要将对方“法办”。刘律师只能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劝说李新华身上,经过几天的普法教育,李新华终于知道,事情不可能像他希望的那样,不得不接受了调解。

  3月21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菜场一次性付给李新华医疗费、交通费共计700元。 通讯员 黄涛

  实习生 郭君 记者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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