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老板向生产销售商追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2:32 新京报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5被告被索赔65万元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万迪)李先生一家8口在某饭庄用餐后,6人发病。李先生的父亲经2个多月抢救无效死亡。认为餐馆存在过错,李先生和亲友等5人将餐馆经营者告到法院,索赔40余万元(本报1月4日曾报道)。丰台法院昨日透露,被判承担45万余元赔偿责任的饭店老板沈女士已将为其提供烤乳羊原料的销售商告上法院,追偿65万元。

  沈女士在起诉书中称,自己也是中毒事件的受害者之一。她介绍,烤乳羊的原料冻生乳羊是其从丰台区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冻品业主孙某处购进,而冻生乳羊是由北京大红门京深市场张某在河北定州自行采购屠宰加工。到自己购得冻生乳羊,中间已经过3名经销商倒手。

  据沈女士了解,张某属于“三无”加工人员,现已被取保候审。沈女士认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饭庄中剩余的6只冻乳羊检验结果显示,6只冻生乳羊中均含有不等量的农药甲拌磷,而李先生等人的血液、胃液检验结果也含有不等量的农药甲拌磷。李先生等人当天所食用的其他食品、饮料检验结果均无问题。

  沈女士认为,饭店通过合法的渠道从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货,批发市场内的检验监督机构应该对其所进农副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由于该市场在管理上的失控,才导致其从该市场购到含有农药的冻生乳羊,进而使李先生等人食用后中毒。

  李先生等人食用的冻生乳羊来源与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者孙某、郑某、梁某、张某等有关,故诉请法院判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商品的5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6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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