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中使用冒牌建材,“金陵国际”遭工商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3: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周爱明实习生吴小莉通讯员王辉) 在为客户装潢过程中使用冒牌建材,南京金陵国际装饰设计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陵国际”)被鼓楼工商分局查处。因对处罚决定不满,该公司两次将工商部门告上法庭。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工商胜诉。

  装饰现场查获冒牌建材

  2005年6月19日,“金陵国际”与位于江东北路的新开元大酒店签订包工包料装潢合同,承包酒店3—4层的室内装饰工程,合同价265万元。

  2006年4月,鼓楼工商分局接到上海东丰五金有限公司举报,称新开元大酒店装潢工程中使用了假冒的GMT地弹簧(自动门安装配件),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装潢施工方是“金陵国际”,工程中使用的GMT—220型地弹簧,工程报价每套300元,现场一共有75套。

  经调查,这75套地弹簧全部是“金陵国际”从个人史某处购得,每套进价150元。上海东丰五金公司认定,75套地弹簧中只有2套是正宗货,其余73套全部是假冒产品,标值2.19万元。

  不服处罚两告工商

  2006年6月21日,鼓楼工商分局对“金陵国际”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自行撤除、销毁侵权的73套假冒地弹簧,并依据其销售价处罚6万元。

  因对处罚决定不服,“金陵国际”随后将工商部门告到鼓楼区法院。该公司认为,这批地弹簧只用于工程装潢,并没有用于销售,工程装潢不属于经营活动,因此工商部门不应该处罚。此外,300元每套的价格,只是工程预算价格,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工商部门则认为,“金陵国际”用冒牌地弹簧为酒店装潢并从中获利,属于经营活动。300元每套的价格是其销售价格,按照销售价进行处罚有法律依据。

  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原告随后上诉至市中院。近日,中院终审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编辑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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