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因“藏秘排油”再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3:12 新京报

  女教师诉其虚假宣传;郭德纲经纪人认为,所谓虚假宣传是“厂家的事”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 通讯员 萧萧)上周刚从“诽谤案”中暂时脱身的郭德纲,转眼又陷入“藏秘排油”虚假宣传官司。北京的女教师张敏在使用“藏秘排油”无效后,将郭德纲及“藏秘排油”生产商、广告发布商、公交集团等7被告起诉至法院。昨日,宣武法院已受理此案。

  女教师用“藏秘排油”无效

  张敏起诉称,去年下半年,“藏秘排油茶”的广告在北京各条线路的公交车车身和路边的站牌上随处可见。广告语“郭德纲推荐藏秘排油,迅速抹平大肚子”更是使用了极为明显的大幅字体。接下来,她又在报纸上看到郭德纲介绍这款产品,“我说藏秘排油好,因为我瘦了!”

  张敏说,由于上述广告的诱导,加之自己对郭德纲的喜爱和信任,她购买了三盒“藏秘排油茶”。但使用了该产品后,不但没有广告中称的“5大奇妙感受”,反而恶心、呕吐、肚子疼痛难忍。

  后来她通过电视得知,“藏秘排油茶”的广告弄虚作假,名不副实。

  郭德纲及公交集团成被告

  张敏在起诉书中表示,郭德纲作为公众人物,以名气为资本,以广告牟利,明知产品和广告内容虚假仍然现身,并提供照片进行对比宣传,与产品生产商、销售商等共同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应当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她要求法院判决7被告停止对“藏秘排油茶”的虚假宣传;在报纸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74元。

  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认为,所谓的虚假宣传与郭德纲没有关系,那是厂家的事。在当初郭德纲与“藏秘排油”生产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产品问题给艺人形象造成损害或引发纠纷,由厂家负责。而且该产品在宣传期间也没有承诺对所有人都有效。

  公交集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公交车广告由广告公司买断,广告公司对其发布的内容、形式负责,与公交集团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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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61岁的王立堂将“藏秘排油”的厂商、广告主及郭德纲告上法庭,原因是他服用了“藏秘排油”后,并没有如广告中所说,“迅速抹平大肚子”,而且其经过查阅资料,认为该广告存在严重的违法性和欺骗性。

  此案经过管辖异议及上诉等程序,在去年12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撤消了一审裁定,由崇文区法院审理。目前此案尚无结果。

  今年3月27日,王立堂又将北京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王立堂认为,工商局在获知“藏秘排油”虚假广告一年的时间内没有及时查处,对其《履责申请》没有及时回复,已经构成了行政不作为。海淀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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