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玉山庄业主追讨物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3:55 新京报

  起诉称被多收5万余元费用,物业否认并当庭提起反诉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紫玉山庄业主许明把小区物业集祥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指责对方在5年的时间内多收了小区业主物业费,要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返还自己多交的5万余元。

  昨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大屯法庭开庭。被告集祥物业否认指责,称许明还拖欠4万多元物业费,当庭提起反诉。

  许明的代理律师李劲松说,根据《北京紫玉山庄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小区物业费实行的是酬金制,按照酬金制,当年未花完、结余的物业费应转入下一年,冲减下一年的收费。

  李律师调查发现,紫玉山庄集祥物业按照每平米每月12.5元的标准收取的物业费每年都有百万盈余,但这些钱并没有转到下一年。在昨日法庭上,他拿出了集祥物业从2000年到2006年的企业年检报告书,以证明收支情况。

  许明2000年入住紫玉山庄小区,每月需要缴纳4300元左右。他按照李律师的公式计算,发现自己已多缴纳了5万多元,他要求集祥物业返还这笔多收费,并公开账目。

  昨日集祥物业的两名职员出庭应诉,他们不承认小区收费实行的是酬金制,并指出,许明还拖欠4万余元费用。集祥物业昨日当庭提出反诉,起诉许明缴纳欠费。

  集祥物业代理人表示,许明以个人名义要求公布账目没有法律依据,账目只能对业委会公开。

  “但小区一直没成立业委会啊。”许明说。

  集祥物业还对许明提交的年检报告真实性提出质疑,请求回去比对。法官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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