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间反扒不能仅限于收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5:23 山西新闻网

  [新闻回放] 据《法制日报》昨日报道: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长彭晓敏公开表示,对反扒志愿者的行动给予支持,并承诺要整合社会资源,成立反扒志愿者大队,收编反扒志愿者。这一开创性举动一时间引起全社会关注。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纷纷出现的民间反扒组织和个人,显然有着其不容简单棒杀的积极意义。但与此同时,如今一些民间“反扒”志愿者在抓“小偷”时,由于急于抓人,往往容易忽略程序、证据,擅用警用器械,出现各种殴打、搜身等各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情况,不仅容易使周围群众受到伤害,也容易侵犯小偷的正当权利。这些现实情况的存在,必然需要有关方面尽快对其进行有效规范。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这次海口警方为规范管理好民间反扒组织而制定的一些管理规定,颇具有一定的破冰意义。但是,我们也需要看到:一方面,如今这些所谓的收编还只是一种名义上的―――这些义务反扒队员,依然要自行承担反扒费用;而且目前海南的这种做法,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些民间反扒组织和个人被社会各界广泛质疑的执法权限的问题。也就是说,被收编了的海南民间反扒组织和个人,依然要面临各种现实的人身以及法律风险。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民间反扒组织本身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存在。实际上,只有有关方面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基层警力的下沉,更为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种扒窃行为,更为全面提高公权力救济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才是减少和避免民间反扒中的违法救济行为的治本之道。

  江子骏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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