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被执行商品房法院可协办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7:3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赵文哲记者王皓)个人购买法院查封拍卖的被执行人房产,可以由法院帮忙办理银行贷款。市一中院一个小小的改革,就解决了一起拖欠近两年的3800万元财产纠纷。据悉,这一模式将有助于进一步缓解“执行难”。

  北京园城大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大都公司)因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将北京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公司)诉至法院,市一中院依法判决方正公司给付园城大都公司售楼款490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方正公司未能自动履行义务,一中院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方正公司银行存款1337万元和该公司位于大兴区兴城嘉园的37套高档住宅商品房。房子拿到了,如何才能变成现金支付给债权人呢?一中院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举行首次拍卖会,结果一套房也没卖出去。原来,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强制执行的拍卖程序中,查封财产成交后,买方必须在指定期限内一次性交清全部价款。法院提出的拍卖价格确实不高,但有意买房的绝大多数是个人,短期内无法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因此,第一次拍卖才全部流拍。

  一中院执行庭认为,如果不解决竞买人缺乏全款支付能力的问题,即使再降价20%也难以拍卖成功,不仅债权难以实现,还会造成拍卖财产的贬值。在征得拍卖机构及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一中院执行庭尝试引入银行房屋商业贷款模式,在不违反有关司法解释及银行关于发放房屋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财产拍卖贷款方案,引来竞买人踊跃参加。在第二次拍卖会上,37套高档住宅几乎全部以贷款方式拍卖成交,价款共计3802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一中院执行庭庭长郭忆滨表示,引入商业贷款按揭模式,对于解决查封财产出售变卖问题,以及今后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很大帮助,这种做法在一中院是首次,但不会是最后一次。据了解,近年来,一中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最大限度减少社会资源浪费的有效方式,采用了委托管理经营、“第三人并购”等多种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仅去年一年就执结案款近100亿元。RJ214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