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爆犯罪最高奖励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8:33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 (首席记者冯文战 实习生李晓丰)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炸药的行为,4月9日,省公安厅公布了具体奖励标准。

  查获非法炸药500公斤以下或雷管500枚以下的,奖励500元;

  查获非法炸药1000公斤以下或雷管1000枚以下的,奖励1000元;

  查获非法炸药2000公斤以下或雷管3000枚以下的,奖励3000元;

  查获非法炸药3000公斤以下或雷管5000枚以下的,奖励5000元;

  查获非法炸药4000公斤以下或雷管8000枚以下的,奖励8000元;

  查获非法炸药5000公斤以下或雷管3万枚以下的,奖励1万元;

  查获非法炸药5000公斤以上或雷管3万枚以上的,奖励3万元;

  查获非法硝酸铵、氯酸钾1000公斤以下的,奖励500元,1000公斤以上3000公斤以下的,奖励2000元,3000公斤以上的,奖励5000元。

  对查获非法爆炸物品数量特别巨大的,查获居民区、商业区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数量巨大的,查获非法生产窝点的,查获非法贩运网络的,给予3万―5万元奖励。

  举报人所获奖金先由属地市级公安机关申请,经省公安厅核准后,直接发放举报人。举报人可以直接到省公安厅领取奖金、委托他人领取,或指定账户转账领取奖金。举报电话:0351-3659340。

  (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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