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同学家玩六龄童意外坠亡 哪方家长责任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8:55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六龄童放学后到同学家玩耍,意外从楼顶摔下死亡。双方家长都认为责任在对方,为此对簿公堂。

  去年1月13日,家住汉阳的6岁小女孩姗姗刚刚考完试,呆在教室里等父母来接。父母因工作忙,迟迟没来。正巧同学小霞的母亲郑女士来接女儿。因为两家是邻居,姗姗遂跟着郑女士一起回家。

  姗姗家没人,郑女士把她带到自家玩。小霞把姗姗和另一位同学领到自家楼顶的阳台上,三人玩起“跳房子”。

  悲剧偏在此时发生了——郑女士当时在厨房做饭,女儿突然哭喊着闯进来。她跑出去一看,姗姗已倒在楼下的血泊中!据小霞和另一同学说,姗姗是不小心自己从楼上摔下的。

  获悉女儿的死讯,姗姗父母哭得死去活来。他们认为郑女士没有照顾好姗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要赔偿20万元。

  郑女士却认为姗姗的父母不管自己的孩子,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双方争执不下。

  姗姗家经济困难,汉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文代理此案。张庆文认为,姗姗家长作为直接监护人,未履行孩子的监管义务,负有一定责任。但郑女士接走姗姗,理应承担监管责任,她却放任三个孩子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阳台上玩,导致悲剧发生,责任更大。双方的责任应该四六开,姗姗家长据此向郑女士索赔12万。

  【法院审理】

  汉阳区法院一审支持了姗姗家长的诉求,判郑女士赔偿12万元。郑女士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二审时,考虑到郑女士家经济条件较差,一家人收入有限,主张双方进行调解。日前,这对邻居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郑女士一家赔偿对方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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