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掉包存折 储蓄所一个疏忽赔了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8:55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詹琦通讯员樊斯坦王进力蔡蕾)骗子掉包存折,取走1.5万元,是客户的错还是储蓄所的责任?日前,潜江男子状告邮政储蓄所案审结,经省高院调解,邮政储蓄所一次性赔偿原告5000元。

  2005年10月,陈某找到个体户王义传要求定做铁床,双方达成口头协议,陈某以核实王有无履行能力为由,要其在潜江市邮政局泽口邮政储蓄所开账户,并存入1.5万元作资金证明。随后,王义传一一照办。当天,陈某也在该所开立了户名同为“王义传”的户头,并以要向王义传汇款为由,抄录了王义传存折账号。

  两人分手后,王义传有所警觉,拨打陈某手机却关机,王方知受骗速到储蓄所查询,被告知账户已无分文,王即向警方报案。经查,陈某趁抄录王义传存折账号之机,使了一个掉包计,将王的存折换走。王义传以存款被他人支取系储蓄所违反规定造成为由,将潜江市邮政局告上法庭,索赔损失1.5万元。

  【法官调解】

  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王义传不服上诉至省高院,法官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指出原告未妥善保管存折,被骗子调换是存款丢失的主因;储蓄所违反当日存款24小时内不能办理支取手续的规定,是导致存款丢失的次要原因,储蓄所有一定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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