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玉溪闹市跳楼”追踪 跳楼竟为博同情男子被处15日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9:41 云南日报

  4月5日中午,在玉溪市红塔区某酒店4楼跳楼的男子(本报曾作报道)因寻衅滋事被处予15日行政拘留。

  据调查,跳楼男子姓林,福建籍人,曾在玉溪经营酒楼,因生意亏损,万念俱灰,常酗酒闹事,也因此被派出所处理过。林某酒醒后,称其本人并无跳窗自杀之意,跳窗之举是为了引起大家对他的关注,博取社会同情,让人们知道他的存在。先前的报警电话也是他自己打的,目的是为了吸引警察的注意,让警察前来营救自己。

  鉴于林国秋的行为及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予15日行政拘留。

  李继升丁云燕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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