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赵争“华山”举行质证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0: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茹赵争“华山”举行质证会(图)

  茹桂出示的新证据“华山”画册。本报讯(记者姚村社实习生刘柯边静)茹赵争“华山”案又有新进展,昨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茹桂提供的6项新证据举行质证会,茹赵双方就此展开激烈的质证和辩论。这是省高院2月14日举行的听证会的延续,也是正式实施再审的“前奏”。

  由于质证会仍属法院内部搞的一个案件调查程序,记者未能进入质证会现场。记者在质证会结束后采访了双方当事者及有关人员。据了解,此次质证会经过了证明目的、质证、辩驳三个环节,首先由提出再审申请的茹桂及代理人解释提供证据的目的,赵养科一方对新证据进行了质证,最后当事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茹桂的代理人朱西江律师介绍,94风光挂历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赵养科所谓的“证据链”,推翻了其为“华山”二字作者的说法。现在这6项新证据特别是“华山”画册的出现,确切地证明了“华山”二字为茹桂所写。“我费尽周折从华山周边找到这本画册,我拿着它去找华山导游图的编辑黄继贤时,对方才想起自己当初就是从这本画册上翻拍下了‘华山’二字,印到导游图上的。我根据画册上的信息,找到当时的版式设计吴筱莉和画册的总策划李辉(笔名),李辉告诉我原件是华山管理局的李局长提供的,当时写在宣纸上,而这两个字正是1988年茹桂应约为华山所题。”朱律师这样向记者介绍“华山”画册的发现经过及有关情况。

  另一方当事人赵养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茹桂这次提供的新证据都是间接证据,还是不能证明字就是他写的。就‘华山’画册来说,它的编辑工作做得很细致,如果封面题字是请人写的,那就不可能漏掉作者的署名。我在94风光挂历上的题字跟石头上的字确实不一样,但是那些年我给出版社写过好多字,这两个字可能就在1993年或1995年的挂历上,我们现在也在积极寻找证据。”

  此前,记者电话采访了本案的重要证人黄继贤。黄老说:“当时我只记得‘华山’二字是从省旅游出版社一个刊物上拍下来的,具体哪个刊物记不清了。后来赵同志(赵养科)说这两个字是从有他题字的94风光挂历封面上取下的,还有稿费单,我就以为字是他写的。后来茹桂在山西找到94风光挂历,我一看不对,挂历上的字跟山上的字是两回事。导游图上的字到底从哪来我也不清楚,直到朱律师来我家后,我在家里也找着一本‘华山’画册,才想起导游图上的字就是从这个画册上取下翻拍的。”

  昨日采访时,茹桂看起来感慨颇多:“我不讲代价给华山写了牌匾和对联,却因这两个字惹来两年多的官司!这起侵权案不仅是我个人的事情,而且是一个关于艺术创作者权益的问题,关系着艺术市场和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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