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安厅原副厅长受贿近500万判处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0:5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4月10日消息(记者胡啸 实习记者范存宝)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涉嫌收受涉黑组织巨额贿赂并充任其保护伞,昨天在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对他进行了宣判,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着许晓刚的倒台,他也成为全国公安系统“护黑”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

  2007年年4月9日下午3时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对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的宣判落下帷幕, 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晓刚受审、庭审时当场大哭,据知情人透露,许晓刚在昨天一审判决的法庭上也显得相当配合,没有提出上诉。

  今年56岁的许晓刚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正厅级)。1997年至2005年5月期间,许晓刚利用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4.84万元、港币23.15万元、美元7万元、欧元1万元。另外,法院还查明,1989年至2006年7月期间,许晓刚先后非法将6支民用制式枪支存放在办公室和家中,后又分别存放于朋友处。案发后,这6支枪已被江西省公安厅依法扣押。法院据此认定,许晓刚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记者了解到,许晓刚是在被称为“江西打黑第一案”的熊新兴一案中被牵出的。在熊新兴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后查明,熊新兴为给其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寻求保护、逃避打击,利用金钱大肆拉拢、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织“保护伞”,许晓刚就是“保护伞”成员之一。许晓刚收受的近500万元贿赂其中最大一笔是他收受、索取江西省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熊新兴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5万元、美元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8.2万元的玉镯两只。熊新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和行贿罪等13项罪名于2006年9月26日被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1月11日熊新兴被执行死刑。

  另外,有关报道称,许晓刚竟然花500万赃款包养6个情妇,并曾索要45万元为一李姓情妇开店。2003年4、5月间,许晓刚叫熊新兴给其情妇李某50万元,作为李某所开服装店的进货资金。熊新兴将30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港币当许晓刚的面送给了李某。

  “走到这一步,我是咎由自取” ,许晓刚在昨日的审判庭上说到。他对审判结果没有表示上诉,但根据法律规定,许晓刚还有权提出上诉。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