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不慎触电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1:2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 装修工作业时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昨天,死者家属欲找业主讨要赔偿,却找不到对方。

  4月5日,湖北籍装修工陶某在市区蝉街商厦一家店面装修时,不慎触及从天花板上掉下的电线。虽然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昨天上午,陶某家属来到事发店面,想找业主讨要赔偿。业主不见踪影,手机也已关了。见找不到业主,陶某家属情绪激动,在店口哭闹。鹿城区五马街道蝉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见此情形,向警方报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在事发的店里,记者发现,墙壁才粉刷到一半,天花板上裸露的肇事电线清晰可见。据另一名装修工介绍,他们是10多天前被业主直接叫过来的。随后,记者试图联系业主核实相关情况,但一直无法联系上。

  我市一律师称,装修工出现意外,业主是否赔偿主要分三种情况:一、如果业主是直接、个别雇佣“马路装修工”,并单独与各装修工结算,装修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业主可减轻民事责任;二、如果业主请没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因对请没有资质的装修公司作业存在过错,应对受害人给予一定的补偿;三、如果业主通过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队进行装修,业主对受害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自身有损失还可向装修公司要求赔偿。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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