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口无人值守7岁女孩溺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2: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水火无情。2006年6月13日,本报B3版刊文《7岁女孩在无人值守的渡口溺水严格的管理制度只是写在纸上》一文:2006年5月26日,在合肥市民进小太阳幼儿园上学的孟娇娇随母亲张晓红一起到肥东县张集乡刘岗村的外婆家玩,当日中午,孟娇娇在刘岗渡口溺水身亡。随后,孟娇娇的父母一纸诉状把肥东县交通局等5被告起诉到肥东县人民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开庭审理。

  原告方认为,孟娇娇是在无人值守的刘岗渡口的渡船上不幸落水身亡的。依据《安徽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被告肥东县交通局、合肥市地方海事局下属的肥东县地方海事处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被告肥东县张集乡人民政府、肥东县张集乡薛桥村村民委员会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被告张志远作为渡工,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上述各被告的共同过错,造成了原告之女孟娇娇在刘岗渡口落水身亡的事故。孟娇娇的死亡,给原告及其家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原告方向法院诉求,被告应赔偿原告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在内的284367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孟娇娇的溺水是否由渡船导致,双方就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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