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工伤昏迷 老父跳江获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4:25 新民晚报

  昨天下午2时30分许,一阵惊呼声中,一名年近6旬的老汉从黄浦公园水文站码头纵身跃入江中,只留下了一张白布,上面用红笔写着他自寻短见的原因——唯一的儿子工作时意外坠楼,昏迷不醒,儿子的老板却不肯再出钱了。

  家中塌了“顶梁柱”

  下午4时许,记者在外滩水上派出所见到了老吴,他身着灰色毛衫、军绿色长裤,脚上的布鞋已经干透了,身旁就放着那张白底红字的“血诉”:“我不会写字,这是别人代我写的。”相比跳江时的冲动,老吴的情绪已经稳定了很多,面对提问,他沉默了很久,说了句:“儿子活不成了,我也不想活了。”随后开始他时断时续的讲述。

  老吴今年59岁,是江苏淮安的普通农户,有一儿一女。4年前,24岁的儿子吴文桂只身来上海打工,6个月前,吴文桂的妻子在家乡产下一子。老吴说,儿子是家里的“顶梁柱”,每个月收入2000元,其中1200元要寄回家。

  治疗费用断了档

  吴文桂在一家制冷电器维修部工作。今年3月13日,老板安排他去一公司大楼维修空调外机,谁知吴文桂竟从4楼高处坠落。由于严重的颅脑外伤,他至今仍然躺在长征医院脑外科的重症病房内,昏迷不醒。噩耗传来,老吴和儿媳妇第二天就赶到上海。

  据老吴说,儿子的老板先后拿出了11万元医疗费,事发的那家公司也出了4万元,但儿子仍没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如今,不但13万元早已用完,老吴还欠下了近3万医疗费。而此时,儿子的老板却提出,不再继续支付费用。

  跳江留下绝命书

  眼看着儿子渐渐失去了生的希望,做父亲的却无能为力,老吴想不明白。昨天中午,他独自来到外滩,在防汛墙上来回踱步。下午2时许,他到了黄浦公园水文站码头,掏出随身携带的“血诉”,展开、铺平,再用几块石子固定,然后纵身跃入水中。幸好,一条打捞局的船正好经过附近水域,见到有人跳江,立即展开营救,用一根竹竿把老吴拉了上来,随后交给赶来的民警,带回派出所。

  工伤维权“三步走”

  令人忧心的是,有类似遭遇的外来务工者还有很多。从今年1月1日至今,本报962288热线接到有关工伤的投诉达20条之多。从这些投诉来看,外来务工者对发生工伤之后该怎么办,并不清楚。包括老吴在内,大部分人只是一味地向老板要钱,却不知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记者从12333了解到,发生工伤后的维权主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认定。1年之内,由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出具工伤结论书。《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认定工伤时,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步:伤残程度鉴定。伤情稳定后,向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三步:赔偿。根据伤残程度,确定赔偿标准。

  另外,为外来务工人员投保综合保险(包括工伤保险)是强制的。这样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投保,赔偿费用由企业承担。未投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拨打12333举报。

  本报记者徐轶汝实习生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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