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骗子“骗”得刑期1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4:30 新民晚报

  

疯狂骗子“骗”得刑期18年

  被告人朱祺猖狂行骗,被一审法院以贷款诈骗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朱祺不服上诉,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在受理此案后,认真审查一审程序,仔细分析相关证据,认为一审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被告的上诉理由没有任何证据印证。日前,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了原判。

  骗取贷款

  朱祺今年39岁,原为上海一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仅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他总觉得自己比别人要聪明,2003年9月起以种种手法干起了“阿诈里”的勾当。

  2003年9月和12月,朱祺以购车为名,经人介绍,通过上海SY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先后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一家支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一家分行申请购车贷款人民币26.1万元和人民币14.1万元。朱祺得到贷款40.2万元后,用18万余元购买了辆二手车,并分别归还了工行45563.31元和中信银行4700元,之后即携剩余16.9万余元贷款逃匿。

  恶迹累累

  2004年4月,朱祺伙同鲍丁(化名)等人,以鲍的名义,通过上海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一家支行申请汽车贷款人民币10万元,后从这家公司领取了该公司先行垫付的购车贷款人民币9.6万元。同年6月,朱祺又以购车资金不足需短期借款为由,骗得被害人该商务公司经理等人共计人民币15万元逃匿。

  2004年9月至2005年5月,朱祺还以购车、保险等名义,分别骗得银行贷款、车牌费30多万元后,逃之夭夭。

  透支不还

  此外,2003年7月和11月,朱祺先后向招商银行申领了2张信用卡。朱祺使用这2张信用卡累计透支消费人民币1万余元。经银行多次书面、电话催缴,朱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06年4月3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向公安机关报案。截至案发,被告人朱祺尚有人民币13937.15元未归还。

  本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宋栽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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