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4:56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王国柱 通讯员 海暄)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内蒙古汇博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陈勤(化名)和会计徐洪(化名),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巨额税源流失,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0月,浙江台州人陈勤和浙江临海人徐洪来到呼和浩特市,陈、徐二人使用贿赂手段,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税局批准,增大了汇博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数额。汇博公司在没有真实的货物销售的情况下,从2005年1月17日至2月28日向26家公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36份,受票单位实际抵扣税款合计765万多元,且有120多万元至今无法追缴。另外,汇博公司同期还取得4份大头小尾开具的北京市货物运输发票和21份虚开的海关完税凭证,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已缴纳15万多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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