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若不娶赔千万 男方反悔法院判婚前契约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5:14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4月10日电 台北市有一名男子爱上大她12岁的离婚妇女,但男方怕刺激到身体不好的父亲,和女方先签下了婚前协议书,答应只要父亲过世后半年就会娶她,如果不娶就要赔偿1000万元,但事后男方反悔,法院也认定婚前协议无效,成为岛内首例。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一场姐弟恋就发生在菜市场内邻近的两个摊位,家中卖猪肉的魏姓男子,爱上卖水果而且大她12岁的何姓女子,不被祝福的恋情还扯上千万元纠纷,男方母亲的气还没消。魏姓男子的母亲说:“我不知道啦,那是我儿子的事,我才没有管这些。”

  这对姐弟恋一度论及婚嫁,不过魏姓男子的父亲一度心脏病危,所以男方希望等到父亲过世后再结婚。女方为了自保,订下了婚前协议书,上面写明,男方父亲过世半年后,就一定要把女方娶进门,如果反悔,就要赔偿女方1000万元。

  何姓女子委任律师苏信诚表示:“当时在签约时候,律师在场,还有一位证人,事后为何反悔,是因男方不想付钱,其实我们知道,男方没什么财产,那种契约基本上只是一种协议,给男方一点拘束。”

  男方事后反悔,家中同时还开发廊的何姓女子,不甘心当初为了这场恋情还和前夫离婚,所以金钱的纠纷就越演越烈。

  为了钱两人几乎撕破脸,因此告上法院,法官认定这份婚前协议书因为已经违反男方的自由意识,所以判决契约无效,成为岛内首例婚前契约无效的判决,但这样姐弟恋的故事还是在菜市场中议论纷纷。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