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手机离岗30秒遭解雇 台中清洁妇提告获赔2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5:15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4月10日电 台中市一名妇人在公司上班打卡后,由于手机忘了拿,跑到对街摩托车拿手机,不到30秒时间却被上司以擅离职守记过处分还贴出公告,妇人怒撕公告却被公司开除。为了争一口气,妇人提出告诉,法官认定开除无效,判妇人获赔资遣费将近30万(新台币,下同)。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我不是为了钱,最主要不是为了钱,我主要是争取法律是公平的,还有劳工有劳工的保障。”罗淑珠拿出打了1年的官司资料,如今终于获胜,她很开心。因为她06年在一家连锁生活馆担任清洁工,上班打卡后跑到对街拿手机却被公司惩处。

  罗淑珠说:“我很紧张要冲过去拿,这样说不行啦,说我上班打完卡又外出拿手机,这样不可以,好无理,真的好无理喔。”

  无端被记过,罗小姐气得当众撕毁公告,并且找上司理论,却换来公司开除的命运。罗淑珠说:“因为他一直不理我,我当然很气,只是据以力争要讲个合理,哪有那么严重,不可能吧。”

  生活馆代理店长则说:“她(罗淑珠)跟主管发生口角,有一些事情,她没有遵守公司的规定,甚至是屡劝不听。”

  双方各执一辞,不过罗小姐不甘被开除,提出告诉,法官认定业者开除无效,判定罗小姐获赔2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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