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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群众举报盗车贼最高可获奖金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0:00 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贾伟利)目前,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昨日,我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其中,举报奖励最低100元,最高5000元。

  我市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1人,收缴被盗自行车1辆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的奖励;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3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元的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今年3月至7月,公安部等七部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我市现已成立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建设局、工商局、商务局、质监局、规划局、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公布的举报电话为:86863030。群众也可以向“110”报警服务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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