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500元难领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2:5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 实习生 郗丽)西安市劳武巷育红幼儿园的教师周女士曾经给单位交纳了500元押金,然而在她辞职时这些钱却迟迟要不回来,昨日,在幼儿园门口,周女士拿着幼儿园开出的押金收据不知如何是好,她的家人表示将通过劳动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

  昨日上午,记者在幼儿园门口见到了周女士。据了解,去年3月1日,周女士应聘到育红幼儿园当教师,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4个月的试用合同。一个多月后,周女士按照幼儿园的要求交纳了500元押金。今年3月份周女士因家中孩子无人照顾便辞职了,此后,她多次前往幼儿园找王园长退押金,但对方一直没给,除了这500元外周女士辞职前有10天的工资也没有领到。

  “我去要押金的时候,园长说我必须把去年发的年终奖600多元退还给幼儿园后才给我退押金,我觉得这也太不合适了,去年的年终奖和押金没有任何关系,那是我去年辛苦的劳动所得,凭什么让我退还给幼儿园?”周女士气愤地说。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为何育红幼儿园不但收取了押金,还在员工离职时不给退还呢?幼儿园的王园长说:“如果不收押金,这些教师就没办法管理,周女士的押金我从来没说过不给她退。因为我们过年前给每名老师都发了奖金,这个钱并不是年终奖,而是鼓励这些老师来年好好工作的,今年周女士不在这里干了,她就应当把这些钱退给幼儿园,等她退了,我肯定会给她退押金。”王园长告诉记者,关于周女士辞职前那10天的工资财务已经做出来了,没给周女士发是因为她没有来领,并承诺只要周女士来幼儿园就可以领到。但是对于押金如何退还,王园长坚持认为周女士应当先将过年前发的600多元奖金退给幼儿园。

  周女士表示她对王园长的说法不能接受,她的家人告诉记者,将前往劳动部保障门投诉此事,要回交纳的5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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