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持有假币1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3:00 新京报

  被巡逻民警发现并控制;受审当庭认罪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王悦)池某拿着2万多元假币外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控制,随后又在其暂住地查获了8万多元假币。丰台法院昨日透露,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池某当庭认罪。此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起诉书中称,2006年12月6日凌晨2时前后,在丰台区石榴庄双庙附近巡逻的两名民警遇见一名神情慌张的男子,上前盘问时,该男子逃跑。民警将其控制后,发现其随身携带着2万余元假钞。

  经派出所讯问得知,该男子姓池,自称假币是其同伙从别人手中买入,自己和同伙作旧后准备拿到市场上花。池某表示,自己随身携带的2万余元是刚刚作旧完成,准备带回暂住地。当晚,民警在池某暂住地查获假币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池某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其行为构成了持有假币罪。应依法惩处。

  我国《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