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男子被敲诈要求更改敲诈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3:04 新京报

  自称不愿让女友知道,主要是为顾全面子

  本报讯(记者龙婧 通讯员薄士德)横刀夺爱未果,反遭情敌敲诈5000元感情损失费。被逼掏钱的男子提出要求,敲诈理由必须更改,否则自己太没面子。

  据东铁营派出所民警介绍,4月6日晚,他们接到事主小张报警称,有两名男子向其索要5000元钱,原因是他和女朋友刘某砸坏了别人的门店。次日10点多,民警将敲诈得手的宋某和李某控制,但两人却表示,5000元钱是小张调戏宋某女友的感情损失费。

  宋某向警方供诉,她的女友王某在一歌厅上班。小张不久前认识了王某,并频频表示好感,还发短信约王某见面。

  “有人打我女友的主意,我当然非常生气。”宋某说,于是他和李某二人,代替王某赴约。见到小张后,他们将其强行带到附近一个小饭馆的包间内,扇了几个巴掌后称,小张必须拿出5000元钱作为感情损失费。小张表示,要钱可以,但不能让自己的女友知道,敲诈的理由必须更改,否则自己太没面子。

  “她(女朋友)要是知道我背着她去找别的女人,肯定会跟我分手。”小张向民警承认,自己报警时说了谎。他说自己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

  目前,涉嫌敲诈勒索的宋某和李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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