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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两个月内接到8000个丧葬服务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3:16 今日早报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与曾在丧葬服务公司上班的女友分手后,童先生称自己在2006年6月到7月的两个月时间内,接到8000多个电话(不包括未接听的),几乎每天平均接到近140个电话,内容涉及诅咒、哀乐等,电话打来的时间有时是半夜或凌晨。电话显示均为杭州好乐天礼仪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殡仪馆的对外服务号码。

  童先生将两被告推上法庭,要求赔偿包括10万元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总计10.52万元(早报1月9日A8版报道)。

  昨天下午,远在衢州的童先生通过传真收到了律师从杭州转过去的一审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杭州好乐天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赔偿童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童先生与杭州市殡仪馆及杭州好乐天礼仪服务有限公司电话骚扰事件,终于有了个说法。

    丧葬公司反诉遭驳回

  对于“好乐天”公司反诉索赔10万元,并认为童先生在互相骚扰过程中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而不是一种伤害的说法,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予以了否认。

  法院审理后认为,“好乐天”公司的说法只能说明童先生有涉案嫌疑,但警方的调查并不能确定骚扰电话的具体实施人,对于待证事实法院不予确认,因此其反诉理由不成立。

  而在两个月时间里,“好乐天”公司用固定电话连续拨打童先生手机达5900多个电话的行为,由于数量多、频率高,已有违电话的正常使用功能,足以构成电话骚扰。由此严重影响了童先生正常的生活与工作,并给其精神上带来痛苦,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但骚扰电话仅限于通话双方,并不会在公众中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童先生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殡仪馆做法不当但不用赔

  对于殡仪馆方面认为的其单位工作人员打电话并不代表单位意见的说法,法院认为:工作人员的拨打并非出于个人需要,而是代表单位意思的表示,属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殡仪馆承担。

  法院认为,殡仪馆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拨打童先生的手机数量虽达250个,但主要集中在两天,其余通话量在正常范围之列,虽有不当之处,但其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给童先生带来的影响尚不足以构成电话骚扰。

  因此,童先生要求殡仪馆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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