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称居民用电不受影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3:23 新京报

  ■“公共用电欠费3800户热水停用”追踪

  本报讯(记者刘建宏)“按照法律法规,我们只停止了商业用电,居民用电不受任何影响。”针对广厦京都置业公司因欠费停电而影响居民用热水一事,朝阳供电公司昨天进行了说明。

  朝阳供电公司介绍,位于朝阳区十里堡的广厦京都置业公司从去年12月至今拖欠电费高达近76万元,4月5日上午11时,朝阳供电公司依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对其停止了供电。

  据了解,广厦京都置业有限公司是朝阳供电公司用电管理中心负责收费的高压自管用户,用电性质属于商业,由炫特区开闭站双路电缆供电。朝阳供电公司称,加上滞纳金,广厦京都共计欠费759071.26元。

  对于停止供电一事,朝阳供电公司进行了详细说明:电费科人员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通过电话、上门等多种形式向该户催收电费,期间发放催缴电费通知单11次和停电通知书两次。

  同时,提前告知了该户,如不及时缴费,将从1月26日起随时采取停电措施。

  “但该户态度不积极,仅在2007年1月16日上缴部分电费20万元(不包含在目前欠费金额中)。”朝阳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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