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杀城管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7:1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皓)海淀城管监察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被杀案昨天一审宣判,凶手崔英杰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认为:崔英杰以暴力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考虑到崔英杰犯罪时的具体情况和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据介绍,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判决死刑案件的复核权,但其中不包括死缓案件。也就是说,如果双方不提出上诉,本判决无需核准便可生效。

  记者昨天下午电话采访了崔英杰的代理律师夏霖,他表示是否上诉最终要由崔英杰自己决定,目前他还没有接到明确的上诉委托。R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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