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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司机骑摩托被记12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8:42 半岛都市报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姜平海)持大货车驾驶证却驾驶摩托车,因驾驶人驾驶着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被记12分。今天上午7时许,李沧交警在重庆中路与书院路口值勤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逆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遂上前将该车拦下。驾驶人苏某出示驾驶证后,民警发现该证是大型货车驾驶证,苏某并没有驾驶摩托车的资格。根据相关标准,民警经核算,苏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记12分,加上其他违法行为,苏某累计被记16分。民警将苏某的证件和车辆一起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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