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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长“坐堂”零距离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9:30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颖)昨天是红桥区司法局首个“法律援助司法局长接待日”,当天,红桥区司法局长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30位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并现场发放了法律援助服务卡。

  据悉,“法律援助司法局长接待日”是红桥区司法局在本市首创,今后将把每个月的10日和15日确定为接待日。红桥区司法局的几位局长将轮流到法律援助中心“坐堂”,就涉及有关法律援助方面的重大、疑难、复杂、特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接待前来咨询的困难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法律援助事务的办理,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帮助。

  此次局长接待日制度的建立,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困难群体。在昨天的启动仪式上,红桥区司法局郑重承诺,放宽法律援助服务条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处于法律援助案件边缘上的低收入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对于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以及对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三费”案件中的申请支付抚养费的未成年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关注企业困难职工,对工资被拖欠的企业职工实施法律援助。同时,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采取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受并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的咨询来访采取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的“三优先”原则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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