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浙江丽水一妇女非法接生被判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9:5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4月11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张国亮 通讯员黄玉香 )一把剪刀,四瓶药水,几片阿莫灵,一根手术缝合针加一些裁缝线,这就是57岁的妇女王炳莲接生的医疗设备。在没有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她竟然擅自设立接生点为他人非法接生长达三年多,最终造成一起产妇轻伤、婴儿死亡的惨剧。

  今年21岁的小文,是陕西省紫阳县人,和丈夫一起来到浙江丽水打工,暂住在莲都区330国道收费站旁。去年12月17日,离预产期还有2天时间,经一位老乡介绍,小文和丈夫按一张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王医生”。

  这位“王医生”租住在莲都区灯塔工业区后面的工棚里,据小文回忆,17日那天“王医生”给她把了一下脉,“她说我生的是女孩,还说胎位是好的。”检查完付钱时,“王医生说如果小孩子在她这里出生,她只收辨别生男生女费10元,如果不在她这里生孩子,辨别费就要20元。她说在这里生孩子她只收接生费680元。她还说在这里生孩子是安全的,她说她接生二十多年了,她现在每个月最少也要接生四、五个。我想想到医院生个孩子要好几千,就和丈夫同意到她那里生孩子。王医生说等我肚子疼起来,就到她家里去。”

  同年12月25日凌晨四、五点钟,小文感觉到阵痛,在丈夫及亲友的陪同下来到“王医生”所租住的工棚。在简陋的工棚里,小文一直熬到次日凌晨。“26日零时许,我的羊水破了。王医生说快生了……但一直到了凌晨4时,我怎么用力也生不下来,小孩子的头发已经看到了。我都受不了,我丈夫要求到医院去,王医生说我是顺产的,没有关系,再坚持一下。”

  此时的小文早已筋疲力尽,在一旁家人看得揪心却束手无策。他们再次提出要送医院,但“王医生”还是坚持不送。随后,“王医生”拿了一把剪刀,“把孕妇的阴道口剪了一个口后,小孩马上就生出来了。生出来的时候,小孩子不会哭,我把小孩子的双腿拎住打小孩的双脚和屁股,小孩还是不会哭。“王医生”摔了一个碗,大声叫‘快点来出世’,叫了两声后,小孩还是没醒过来,又对小孩做人工呼吸,小孩还是没醒过来。“王医生”对孕妇说‘小孩没用了’……”。

  这时已经是26日早晨7点45分,可怜一个鲜活的小生命,还没来得及看见清晨的第一抹阳光就离开了人世。之后,还是在小文丈夫的提醒下,“王医生”为小文的伤口做了简单的缝合处理。

  怀胎十月,辛苦分娩,岂料却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小文和丈夫伤心不已。

  近日,当地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非法行医案。经审理查明,王炳莲无行医资格证,长期在租住的丽水市灯塔工业区后面工棚里帮人接生获利。2006年12月26日7时许,被告人王炳莲以680元的要价,给被害人文某接生,造成被害人文某的婴儿出生后死亡、文某受轻伤的后果,为治伤,文某到医院住院治疗八天,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2518.76元。

  法院做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王炳莲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法院判决“王医生”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赔偿小文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000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