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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工资调整 头脑一热竟破坏生产泄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2:0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4月1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实习记者赵庆珠 通讯员褚申尧 郑琪)近日,浙江宁波宁海县一男子杨某,因不满公司对其工资的调整,将混浊硫酸倒入生产线的酸铜槽内,导致公司正常生产受到影响。今天上午,杨某被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杨某于2004年2月到宁波某表面涂装有限公司上班,同年5月份因工作努力当上喷涂车间喷涂班的班长。2006年年底,公司对部分职工的工资进行了调整,但杨某的工资却没有加。于是杨某直接找经理去询问原因,经理的答复不能让杨某满意,反而让他产生抵触情绪,并滋生报复恶念。2007年1月24日凌晨4时20分许,杨某在公司上夜班时,趁公司电镀车间无人之际,将一小桶含有杂质的混浊硫酸倒入生产线上用于镀铜的酸铜槽的漕液内,导致公司整个电镀车间的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次日,公司从监控录像查出该破坏行为系杨某所为。案发后,杨某后悔不已,自愿认罪,并主动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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