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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房”让王大妈头疼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5:3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2001年买的房子,住进去不够20天,房屋质量就出了问题,部分墙面、天面刮的腻子都鼓起小包,有一间卧房和厨房的天面都出现裂缝和渗水现象,卫生间的排污管也出现问题。”近日,深受问题房子困扰的王大妈一见到记者便连珠炮似地抱怨道。

  在王大妈的指引下,记者看到这套位于市大南街某花园商住小区三房两厅的商品房,多处墙壁和天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起包、起皮、霉烂、脱落等现象,尤其让人吃惊的是,厕所、厨房与一间卧室的墙角天面都有裂缝,厨房与一间卧室的裂缝长约1.5至2米,裂缝清晰可见。

  “刚搬进不久裂缝就出现了,日积月累,厨房与卧室的裂缝是越来越长,还不时往下漏水,厨房的漏水刚好滴在锅里,卧室的漏水则不偏不倚正好滴在枕头上……”王大妈对记者说。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王大妈的房子隔三岔五地漏水?

  王大妈一家经细心观察,终于发现每回楼上的住户拖地板的时候,楼下就漏水,看来是拖地板的水渗透了楼面,从裂缝里滴到房子里。房子的楼面竟“虚弱”若此。

  为此,王大妈多次跟楼上的住户协调沟通,请求他们拖地板时把拖把拧干一点。起初楼上的住户还挺同情王大妈,尽量注意不给楼下添水患。但人难免有忘记的时候,一而再再而三,楼上的住户开始厌烦王大妈频繁上门,“我们在自己的房子爱干嘛就干嘛,漏水是你们家的事,关我什么事!”

  房子的漏水问题得不到解决,还造成邻里关系恶化。王大妈真是心烦到家了。然而,这套房子瓜熟落地后不仅“体弱多病”,还“发育不良”。

  据了解,王大妈的儿子于2001年下半年与玉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白纸黑字。当开发商于2004年10月,迟迟才把房产局出具的房产登记证复印件交给该商住小区的业主时,王大妈和其他一些业主惊讶地发现,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有相当的出入。

  “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为108.96平方米,但房产局出具的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87.75平方米,两者竟相差21.21平方米。”王大妈至今心腹难平。“后来公司派人来丈量房子实际面积,且按购房合同规定,退还了多收的房款,然而杂物房却至今无人来测量过。而且房子也是由该公司装修的,当初按面积多收的装修费也应该按合同规定退还的呀。”

  不甘心吃哑巴亏的王大妈频频找物业、房产公司、有关部门反映、协调。物业有关负责人也多次到王大妈家里看情况,信誓旦旦保证办好此事,可谁料想开的都是空头支票。有关部门找到房产公司负责人协调,房产公司负责人也满口答应,岂料也是一拖再拖。

  “原本购买商品房就是图住得省心省事,谁知道会有那么多麻烦,现在6年过去了,物业的负责人换了4、5个,还是没有解决房子的主要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公司切实解决,还我一个舒适安静的居住环境。”王大妈如是说。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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